“駛”不得,真的“駛”不得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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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日期:2024-8-24 11:00:35 | |
小改裝,大危害
電動自行車及電池
違規“拼、加、改”
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
真的
“駛”不得!
2021年8月21日,湖南省長沙市,一居民將其私自改裝了電池的電動車,停放在租住的宿舍樓道內,從出租房內連接插線板,并將充電線拉到樓道內對電動車進行充電,當日23時許,該電動車因充電故障引起火災,致3人死亡。該居民犯失火罪,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。
2021年10月5日,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福綿區一住宅樓起火,10輛電動車及1輛摩托車被燒毀,1名婦女、1名兒童不幸死亡。經調查,起火原因為住宅樓租戶,在網上自行購買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鋰電池,并自己安裝在電動自行車上。此租戶在用不適配的充電器對其進行充電時,鋰電池發生熱失控炸裂,引發火災。
鋰電池是電動自行車的關鍵部件,即使是質量合格的產品,如果使用方法不當,有可能會引發火災事故。
有的車主為提升速度和續航里程而自行改裝電池、電機的控制系統,這種情況會對原線路帶來一定隱患,這也是導致火災事故發生的一個重要原因。
其次,使用非原裝充電器或過充保護裝置失效的原裝充電器過長時間充電,會讓電池發熱、鼓脹甚至導致電池起火爆炸。
此外,電動自行車使用過久,如果使用、保養不當,車里的連接線路易發生老化、松動,容易導致漏電、接觸不良,一旦短路就容易引燃電線、座椅、接頭及周邊可燃物。
電動自行車鋰離子電池在使用時,也可能會遇到一些外部因素的影響,如撞擊、穿刺、短路等,從而發生安全問題,極端情況下影響電池的穩定性,繼而發生爆燃。
因此,生活中要規范使用電動車:使用性能良好的原裝品牌充電器充電,充電時遠離易燃易爆物品。請勿擅自拆解充電器,勿覆蓋充電器外殼,保證通風散熱。謹防雨淋,充電器進水、受潮或者遭遇溫度變化過大。雨天在水深超過電機中軸的區域騎行,容易導致電機進水,從而帶來安全風險。